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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对所辖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市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市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行政职能
党组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 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纪检组
组长职责
  1、在上级局及本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教育、制度、监督、惩处职能,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协助局长室抓好作风、行风建设。实施政务、局务、党务公开。
  3、领导和指导监察室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员的培训。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5、切实对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对行政执法、巡查监管、财经管理、行政许可等方面的监督。
  6、组织开展行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专项监察活动。
  7、受理和查处各类案件,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8、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建设和完善全系统党风、行风、作风等制度,结合系统实际,规划、实施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并组织考核督查。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总支
  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市辖区工商分局和保税区工商分局的党建工作,协助管理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市系统的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办公室
一、办公室职责
  1、发挥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督查督办,深化全系统规范化建设,督促机关各项制度规范实施,推进全系统政务畅通。
  2、按照文档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负责有关文件收发、送阅、转办、催办,定期整理归档。
  3、草拟有关文件,审核各业务科草拟的文件和上报材料,负责安排文件的打印、校对、分发,抓好通讯报道及工商学会具体工商,即使编制和呈报大事记、工作计划和统计报表。
  4、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信息中心、文印室、车队、档案管理及系统内部安全管理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基层分局的各项管理工作。
  5、负责基建审核、房屋设施维修、各种会议安排、接待、车辆管理使用等后勤总务工作。
  6、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对各类提案、建议组织调查、处理和答复。
  7、负责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加大防范力度,强化工作督查,努力维护系统内稳定的环境。
  8、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公章,收集科室和分局上报的请示报告和各种材料、报表,按局长室意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方面反馈。
  9、负责局机关工作秩序和卫生棺木里,加强考核考勤,协助局长室做好各科室的协调工作,制订和深化机关规范化管理措施。
  10、负责组织实施对基层工商分局按期考核并做好汇总工作。
  11、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办公地点
  江苏省姜堰市罗塘东路119号301、302室
三、办公室电话号码
  0523-88266036
人事科
  负责本市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承办本市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监察室
  一、职责:检查全系统各科、室、分局、队等机构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局党组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全系统工商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全系统工商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受理全系统工商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负责对全系统基层组织和人员的行政、效能、执法监察工作、纠风治乱、专项审计监察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的廉政档案的收集、登记、归档工作;完成党组、纪检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监察室办公地点
  江苏省姜堰市罗塘东路119号404室
  三、法制科电话号码
  0523-88279086
法制科
一、法制科职责
  1、负责或参与起草、审核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承担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3、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
  4、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工作;
  5、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全系统法制工作;
  6、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法制科办公地点
  江苏省姜堰市罗塘东路119号401室
三、法制科电话号码
  0523-88279096
公平交易科
  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消保科、“12315”工作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二)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投)诉;
  (三)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
  (四)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假冒生产资料及其权益受到损害等方面的申(投)诉、举报;
  (五)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
  (六)宣传、提供《消法》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消费信息、消费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七)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八)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职责分工,分流应由机关内部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投)诉、举报,移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投)诉、举报;
  (九)积极参加110社区服务联动工作,及时做好市110联动办公室转办、交办的申(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十)指导、协调下级消保、“12315” 申(投)诉举报网的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02)
注册登记科
  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包括授权登记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办理企业年检;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指导本市系统企业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科
监督管理科职责
  1、负责对本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的年检和辖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3、负责商标使用、商标印制和商标验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及商标使用中的其他违法案件;
  5、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7、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8、指导商标协会、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
  9、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10、引导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11、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12、完成上级和局长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
  姜堰市罗塘东路119号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西首
  电话: 0523-88268992
市场合同科
  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市场,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市场、合同管理员对市场交易活动、合同信用进行监督管理。
  2、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
  3、认真履行商品展销会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网上交易活动及其经营行为。
  4、及时准确地做好城市集贸市场统计,合同监管统计工作,同时做好文字分析。
  5、认真负责办理企业抵押登记,受理合同鉴证,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6、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接待和办理市场合同管理方面的来访、来信、来函。
  7、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开展经纪人的培训、发证、年检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位置:姜堰市罗塘东路119号二楼
  电 话:0523-88263538
直属机构行政职能
经济监督检查大队
  承担查处市场交易中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承担市场监管的专项整治工作。
  江苏省姜堰市罗塘东路119号东侧巷道向南50米
  联系电话:0523-9279009
派出机构(分局)行政职能
分局行政职能
  工商分局(所)是县级工商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依法办理本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努力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县级工商局委托、受理、审查,核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工业、变更、停(歇)业、注销登记、颁发、换发《营业执照》,办理年度验照贴花。
  二、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受理辖区内由县级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的开业、变更、注销的登记申请颁发、换发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年度检验的有关审查手续。
  三、受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局的委托,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咨询或初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局的委托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年检咨询,对其违法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四、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各类市场、规范市场主体(除上市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证券公司、新闻单位、拍卖公司以及外国代表机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七类企业外)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建立辖区内的市场主体档案。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注册,查处或配合查处辖区内各类商标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根据县级工商机关的授权委托、受理、审查,批准户外及店堂等广告的登记申请;监督管理辖区内注册商标的使用、印制以及广告活动。
  六、监督检查辖区内市场主体的合同订立及履行。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办理企业动产的抵押物登记,调解合同争议等。
  七、受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或举报,并依法处理、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依法或根据县级工商局的委托,查处辖区内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九、对不服从工商分局(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的行政复议,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以工商分局(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的应讼事宜。
  十、依法收缴、上缴各项工商规费和罚没款物。
  十一、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管理职责,完成县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完成县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本职责施行后,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群众团体行政职能
工会
  一、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工会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履行工会四项基本职能,紧紧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落实党组的决议,当好党组的助手和参谋,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组织好工会的分工和协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工会工作任务,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总结工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会的工作水平。
  四、全面负责筹备工会代表大会和干部、职工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完成好职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五、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党组和局长室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组织帮助解决。
  六、协调党、政、群团各部门的关系,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接受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七、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八、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不断地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九、负责工会的财务工作。
  十、完成局党组、行政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消费者协会
  1、宣传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受理消费者投诉,依法调查调解和处理。
  3、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4、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5、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
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一、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政策和法规,增强广大会员的法律意识、进取精神和奉献意识。
  二、办好业余学校,建好会员之家,加强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三、监督检查会员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四、采取多种形式为会员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私营个体经济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
  五、切实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收集会员的意见,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反映会员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加强对有关经济组织和社团的联系和合作。
  七、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房议事、有章理事。
  八、完成政府、工商部门和上级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商学会
  泰州市姜堰工商学会成立于1988年10月,批准单位为姜堰市民政局,登记证号为社证字第13号,单位性质为社会团体,业务范围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研讨、交流、服务。活动地域为姜堰市本市境内,学会代码为51098452—1,现有会员50多人,近几年来,每年都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重点研讨交流活动,先后有150多篇研讨文章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有10多篇文章在国家和省级会议上作交流。
妇女工作委员会
  一、 妇女工作委员会是党组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级妇联的基层组织,并接受妇联工作指导。
  二、 在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三、 以全心全意服务妇女群众为宗旨,围绕党组的中心任务,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党组的教育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各项活动。
  四、 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五、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心妇女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妇女在劳动保 护、卫生保健、子女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以及儿童优生等发展方面的实际问题。
  六、 为妇女办好事办事实,关心妇女群众的业余生活,充分利用工商职能,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发展妇女身体健康的各类活动。
  七、 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广泛团结各层次妇女,协同做好少数民族妇女和归侨、侨眷、台胞、台属中的各项工作。
  八、 宣传、贯彻妇女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完成上级妇联布置的各项任务。
  九、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推进女性人才工程建设。
  十、 加强妇女组织的自身建设,协助各级组织选拔优秀女性人才,开展促进妇女问题和妇女理论的研究。
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一)行使局党组赋予的领导共青团、青联工作的职权,对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协助局党组、局长室处理、协调与青年利益有关的事务。
  (三)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研究青年违法犯罪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年法制教育工作,预防犯罪。
  (四)在全局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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